廉洁行医资料第七十二期
【编者按】 中秋、国庆临近,院纪委结合省纪委廉洁过“双节”开出的“五个一批”药方和市纪委《关于对5起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有关问题的通报》精神,要求各党支部和各科室(所)要认真学习省市文件内容,汲取曝光案例教训,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做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和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努力营造平安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我省曝光15起公款购买月饼、乱发实物、津贴案例
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效整治节日不良风气,省纪委近期将集中安排1个半月时间,在全省组织开展以重申提出一批纪律规定、组织开展一批明察暗访、核查处理一批违纪问题、通报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倒逼完善一批整改措施为主要内容的“五个一批”廉洁过节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将连续五周对公款购买赠送节礼、公款大吃大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等类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分批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持之以恒纠正“四风”,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民风社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1、西安市青少年体育学校校长吴玮,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西安市第50中学,公款购买月饼及商业预付卡,校长、党支部书记牟小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校长职务。
3、宝鸡市扶风县种子公司党支部书记张永青、经理冯西军,公款购买发放购物券,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处分。
4、咸阳市淳化县运管所所长卢松林,收受节礼并发放月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延安市子长县城乡规划局局长沈剑,违规发放福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免去其职务。
6、榆林市横山县白界乡卫生院院长赵生明,违规发放福利,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7、榆林市吴堡县卫生局副局长丁浩文,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榆林市房产交易所所长思亮,违规发放补助,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9、汉中市西乡县种子站站长周跃军,违规发放过节补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0、丹凤县竹林关中心卫生院院长郑仓喜,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11、商洛市洛南县房地产管理所所长、洛南县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李晓明,公款购买发放衣物、组织职工外出公款旅游,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2、商洛市洛南中学校长郝云峰,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13、商洛市山阳县城区一小校长潘立军,违规发放补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14、商洛市丹凤县商镇中心卫生院院长刘榜玲,违规发放补贴,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15、商洛市商州区腰市镇中心卫生院院长王春锋,违规发放福利,受到降级处分。
【安康新规】
我市“九个严禁”明确干部办婚丧新规
日前,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联合印发《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了规范,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和监委会成员参照执行。
《规定》明确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倡导移风易俗,节俭办事,必须遵守“九个严禁”:严禁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严禁邀请本单位同事、下属单位人员参加和接受其礼金、礼品;严禁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人员参加和接受其礼金、礼品;严禁由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严禁动用公车办理婚丧事宜;严禁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交通秩序;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严禁操办婚丧事宜外的庆生祝寿、乔迁新居、子女升学、入伍就业、给孩子做满月等其他喜庆事宜;严禁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借本人及家属子女就医住院、学习培训、出国出境、留学、探亲等事宜收送钱物。
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按照干部管理隶属关系,履行事前、事后报告制度,报告内容包括姓名、职务、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及范围等,婚庆宴席总数控制在15桌以内,丧事宴席总数控制在20桌以内,宴请参加人员限于本人亲属范围之内。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加强监督检查。对不按规定进行报告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对违反规定大操大办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依据相关纪律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违规收受的礼金、礼品责令退还或予以收缴,并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领导责任。
【案例通报】
江苏省太仓市港区医院党支部原副书记刘叔云、副院长蒋有军违规接受医药企业宴请及安排的娱乐活动,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包头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昆区大队四中队内勤工作人员范红阳,因工作时间玩手机视频,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