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发布时间:2021-09-30 新闻来源:我院
公 告
根据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评定我院为三级乙等医院的批复》(陕卫医函﹝2020﹞460号)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我院执行三级医院项目价格的函》(陕医保函﹝2020﹞100号)文件精神,我院定于2021年10月1日00:00起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三级医院收费标准。
特此公告。
我院
2021年9月30日
公 告
根据陕西省卫健委《关于评定我院为三级乙等医院的批复》(陕卫医函﹝2020﹞460号)及《陕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我院执行三级医院项目价格的函》(陕医保函﹝2020﹞100号)文件精神,我院定于2021年10月1日00:00起执行《陕西省城市公立医院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017版)三级医院收费标准。
特此公告。
我院
2021年9月30日